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审计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会计/审计硕士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我院会计/审计硕士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别 |
报考学科门类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说明 |
专业 学位 |
1253 会计 |
250 |
60 |
120 |
未通过提前面试 |
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适用国家A类线 |
|||||
0257 审计 |
235 |
60 |
120 |
|
|
专项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管理类联考国家B类线 |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在相应学科门类(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单科降10分、总分降40分,但降分后不得低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
2. 我院会计/审计硕士本年度不接受校内外调剂考生。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http://mpacc.bus.sysu.edu.cn/或http://maud.bus.sysu.edu.cn/)。
4. 我院会计/审计硕士/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考试招收计划 |
备注 |
会计硕士 |
77 |
16 |
21 |
全日制 |
0 |
40 |
非全日制 |
||
审计硕士 |
15 |
0 |
15 |
全日制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1 |
0 |
1 |
全日制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2 |
0 |
2 |
全日制 |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 考试时间:2小时
3) 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4) 参加人员:未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40分)
1) 考核内容:英文(包括专业英语)掌握及应用能力。
2) 考试时间:1小时
3) 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4) 参加人员:未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1)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沟通能力、批判性思维、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2)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约为15分钟。
3) 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考核一般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参加人员:未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
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60分)
1)考试范围与参考书目:
a.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高教版,教育部考试中心著)。
b.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人民出版社。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4) 参加人员:全体复试考生,包括已通过提前面试及未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2)。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未达标者;
3) 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及MAud项目网站。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研究生院将于5月2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电话:020-84115585,020-84115584,020-84113622
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
(二)申诉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
电话:020-84113622,020-84115584,020-84115585
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3.复试录取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