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4年会计硕士在职方向复试方案(已参加提前面试)
发布时间:2014-03-25 17:03 阅读次数:4614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4年在职会计硕士复试方案

(此方案适用符合教育部2014年会计[1253]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拟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现公布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4年会计硕士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如下:

 一、录取方法

1、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

2、符合以下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按照本方案准备相关材料:

提前面试获得“优”资格,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6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41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82分的考生。

3、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审核资料或未能通过考生资格审核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政审不合格者;

(4)弄虚作假者。

 二、资格审查资料提交

程序:资格审查、个人资料提交---领取复试材料(复试安排表、体检表等)

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4月5、6、7、12日除外)

地点:中山大学管理学院S135

  资格审查及资料提交,所需资料包括: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向我院提交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因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

注:以上资料请用一个A4大信封装好,并在封面上写上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生报名号。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体检时间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会计硕士考生在体检前须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S135提交资料,领取材料后方可前往体检。不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需要空腹)

时间:4月8日至4月13日(4月5—7、12日不体检)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校门诊部

校医院电话:84113092、84113090

 四、录取通知

1、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审核后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MPAcc招生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查询

2. 研究生院将于5月5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录取通知书将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通知发放,具体时间请多关注网站信息(http://bus.sysu.edu.cn/mpacc/)。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1.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4会计硕士提面获优名单

名单:mpacc/uploads/2014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14年在职会计硕士提面获优名单(1).xlsx

2.      复试体检标准依据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3. 研究生院将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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