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拟录取学生政审表、合同书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4-02 17:05 阅读次数:4291

各位拟录取同学:

      欢迎加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大家庭!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我中心负责对拟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材料收集(如资料未按时提交、不齐、不真实、不合格都不能够录取)。参加提前面试拟录取的考生下述所有资料将于2014年4月1日—4月13日(4月5、6、7、12日除外)资格审核时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

在职:请于5月5日前将《中山大学201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一份和《中山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原件盖章)直接交回或邮寄(以免遗失,请选择顺丰快递)到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招生办公室。

全日制:请于5月5日前将《中山大学201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一份和人事档案(须密封)直接交回或邮寄(以免遗失,请选择顺丰快递)到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招生办公室。

2注意事项:

(1)《现实表现复审表》及《合同书》需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盖章,如果档案所在单位有变更,请直接修改新的单位(需在修改处盖公章)。

(2)军人身份、在职班的或全日制选择委托培养的学生人事档案一律不需要寄到学校。

(3)《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要求:此表只要求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填写个人的政治表现

(4)《合同书》填写要求:

  A.在职合同书中乙方工作单位名称应与盖章单位一致,丙方为学生本人名字,甲乙双方确定丙方为会计硕士专业二O一四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人民币肆万元/年

B. 全日制合同书中乙方为学生本人名字,甲乙双方确定丙方为会计硕士专业二O一四年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人民币叁万伍仟元/年。

c. 全日制合同书中乙方为学生本人名字,甲乙双方确定丙方为审计硕士专业二O一四年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年。

d. 所有合同书里面的条款不能作任何修改或增减,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e. 合同书一式三份,需原件盖章。

(5)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MBA招生办S135室(谢老师),邮编510275。联系电话:020-84112770\84113622

二、其他

录取通知书一般6月中下旬发放,学费缴纳、全日制宿舍申请、户口转移、党团关系转移等事项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mpacc/uploads/20144/复审表及合同书常见q&a.doc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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